各學院、實驗室:
根據《河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文件》豫安委(2020)13號文件精神,結合近期新冠疫情在一些地區反彈嚴重,為加強疫情期間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,維護學校安全穩定,現將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學院、實驗室在放假前要做好自查工作。主要針對化學危險品管理、特種設備以及水電安全等方面進行檢查。確保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。
二、嚴格落實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責任,明確安全責任人。停用的實驗室要做到斷水斷電,關閉氣源和門窗;不能斷電的設備要有專人管理,確保安全;對易制毒、易制爆化學危險品要落實雙人雙鎖制度,檢查24小時監控設備是否完好。
三、落實好假期值班,加強留校開展科研實驗人員管理。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上報,按照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。
四、寒假期間需要使用的實驗室,要按照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。
五、根據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安排,做好實驗室“三廢”處置工作,具體處置情況另行通知。
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
2021年1月20日